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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我国对于美国判例法的经验汲取要点主要有二:其一,注意义务内部决策类义务与监督类义务的二分法,以及在各自的义务类型之下法院的审判关注焦点;其二,善意要素在注意义务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通过美国判例法经验的汲取,本文提出“信息”与“程序”的双重审查模式。在董事决策类注意义务下,“信息”要件聚焦于董事在决策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信息,审查这些信息能否表明董事在决策时是否尽到了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的审慎考虑;“程序”要件聚焦于董事在决策时所采取的协商、讨论、谈判程序的充分性,以及董事是否努力地获取相关信息,从而使其在充分知悉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在董事监督类注意义务下,“信息”要件聚焦于董事在事前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红旗警示”(red flag)信息,并在明知或应知“红旗警示”信息的情况下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监督举措;“程序”要件聚焦于董事们是否在公司内部设立了信息收集与报告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及董事们是否将该内部控制系统处于有效的运转之中。上述所有审查要点的判断基准则是董事是否基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善意的方式和信念行事。
更多出版物信息
- 版权: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 出版: 2019-11-26
- 更新: 2023-03-24
- 书号:9787550442238
- 中图:D922.291.914;D971.239.91
- 学科:法学政治学法学法学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