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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法学是科学。体系化是科学的本质特征。体系化在法学研究中,有总结功能、发展功能、约束功能和移植功能等四个技术价值。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缺陷,使得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有特别的意义。知识产权的对象和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原则,是建构知识产权法概念体系与价值体系的重大课题。作者将知识产权的对象定位为符号,并将"知识产权神圣"和"知识产权非绝对"作为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原则。
更多出版物信息
- 版权: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 2006-01-01
- 更新: 2023-03-22
- 书号:9787301087220
- 中图:D913.01
- 学科:法学政治学法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