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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简介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的制定《奥地利普通民法典》(Allgemeines Bürgerliches Gesetzbuch,简称ABGB)颁布于1811年6月1日,并于1812年1月1日生效。本法典名称中的“普通”实际上意味着,其属于私法的一般法,也就是说,其是适用于所有私主体的法。与之相对应的是私法的特别法,即仅适用于特定人的团体或者特定阶层的法。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然法的法典编纂过程中,《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和《普鲁士一般邦法》一起成为三大经典的私法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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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地利普通民法典(2012年7月25日修改)》颁布于1811年6月1日,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自然法 的法典编纂过程中,其与《法国民法典》和《普鲁士一般邦法》一起成为三大经典的私法法典。该法典采纳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体系,包括四个部分:序编“民法的一般规则”、**编“人法”、第二编“财产法”,第三编“人法和财产法的共同规定”。该法典具有浓厚的自然法色彩、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并确立了诸多开创性的规则,在比较法上具有重要地位。
更多出版物信息
- 版权: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出版: 2013-06-01
- 更新: 2024-02-01
- 书号:9787302323365
- 中图:D952.13
- 学科:法学政治学法学法学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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