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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从沈阳故宫"下马碑"案难题切入,系统论述了可预见性规则在界定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上的作用。对于可预见性规则的重大理论问题,如该规则在侵权法中的不同作用、在侵权法与合同法中适用的区别,作出了周密细致的分析。对于运用该规则修正相当因果关系说的两大实践缺陷,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全书在很多议题上突破了原有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取得了实质性的学术增量,充分反映了作者占有材料的广泛丰富、发现疑点的及时敏锐,分析问题的深入周密,是一部优秀的研究著作。对于在法系间冲突与融合并存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妥当借鉴异类法系的具体规则,使其与本国制度相契合,本书也是富有效果的尝试,为比较法方法在部门法中的运用提供了新鲜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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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侵权法可预见性规则的一般理论为框架,统合国内外立法、司法与学理争点,提出见解并展开论证。隐现于全书的主线有三条,即可预见性标准在合同法与侵权法中的功能比较、在侵权过失与近因(或责任范围)判断中的功能区辨、在因果关系判断上与相当性标准的宽严度差异。 本书的写作基于以下的基本预设:侵权法上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的判断、不同要件或不同效果的判断之间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同时这些元素之间又存在互动性;侵权法与合同法的区分具有人为性,二者在现代化社会中更多表现出相互趋同的一面;大陆法与英美法的划分具有历史性,二者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多表现为相互借鉴的一面。
更多出版物信息
- 版权: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 2017-06-01
- 更新: 2023-03-22
- 书号:9787301284445
- 中图:D923.74
- 学科:法学政治学法学法学